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废私立公的成语故事


拼音fèi sī lì gōng

基本解释去私为公。

出处《战国策·燕策一》:“寡人闻太子之义,将废私而立公,饬君臣之义,正父子之位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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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与(废私立公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
成语历史出处
一人立志,万夫莫夺明·冯梦龙《醒世恒言》第五卷:“正是‘一人立志,万夫莫夺。’”
一国三公先秦 左丘明《左传 僖公五年》:“一国三公,吾谁适从?”
一己之私宋·李格非《书洛阳名园记后》:“放乎一己之私,自为之而忘天下之治,忽欲退享此得乎?”
一心为公
一念之私清·蒲松龄《聊斋志异·李伯言》:“阴曹不与人世等,一念之私不可容。急消他念,则火自息。”
一秉大公明·张居正《答工部郎中刘公伯燮言用人毁誉》:“仆近来用人处事,一秉大公。”
一秉至公清·李宝嘉《文明小史》第六十回:“然而平中丞却不以此为轻重,委差委缺,仍旧是一秉至公。”
丁公凿井汉 王充《论衡 书虚》:“俗传言曰,丁公凿井,得一人于井中。夫人生于人,非生于土也。”
七相五公语出《文选·班固〈西都赋〉》:“冠盖如云,七相五公。”吕向注:“七相:谓车千秋、黄霸、王商、王嘉、韦贤、平当、魏相。五公:张汤、萧望之、冯奉世、史丹、张安世。公侯、御史大夫、将军,通称为公。”
万贯家私明 冯梦龙《喻世明言》第十卷:“老爹爹纵有万贯家私,自有嫡子嫡孙,干你野种屁事!”
三分鼎立《魏书 匈奴刘聪等传序》:“论土不出江汉,语地仅接褒斜,而谓握皇符,乘帝籍,三分鼎立,比踪王者。”
三十而立先秦 孔子《论语 为政》:“吾十有五而志于学,三十而立。”
三旨相公《宋史·王圭传》:“以其上殿进呈,曰取圣旨;上可否讫,云领圣旨;退谕禀事者,曰已得圣旨也。”
三足鼎立南朝 宋 范晔《后汉书 窦融传》:“欲三分鼎,连衡合从,也宜以时定。”
上无片瓦遮身,下无立锥之地清·张南庄《何典》第九回:“原来刘打鬼收成结果了雌鬼,把活鬼的古老宅基也卖来喂了指头,弄得上无片瓦遮身,下无立锥之地,只得仍缩在娘身边。”
上无片瓦,下无立锥宋·释道原《景德传灯录·丰化和尚》:“上无片瓦,下无卓锥,学人向什么处立?”
上无片瓦,下无立锥之地宋 释道原《景德传灯录》卷二十:“上无片瓦,下无卓锥,学人向什么处立?”
不以人废言春秋 孔子《论语 卫灵公》:“君子不以言举人,不以人废言。”
不可偏废宋 胡仔《苕溪渔隐丛话前集 山谷下》:“读《庄子》,令人意宽思大,敢作;读《左传》,便使人入法度,不敢容易。二书不可偏废也。”
不喑不聋,不成姑公《释名·释首饰》:“不喑不聋,不成姑公。”
不废江河唐 杜甫《戏为六绝句》之二:“王杨卢骆当时体,轻薄为文哂未休。尔曹身与名俱灭,不废江河万古流。”
不徇私情王朔《你不是一个俗人》:“我们是好朋友,可是你能不徇私情,这才说明你是真正爱护我。”
不痴不聋,不成姑公《南史·庾仲文传》:“言‘仲文贵要异他尚书’,又云‘不痴不聋,不成姑公’。敢作此言,亦为异也。”
不破不立毛泽东《新民主主义论》:“不破不立,不塞不流,不止不行,它们之间的斗争是生死斗争。”
不私其利春秋·齐·管仲《管子·形势解》:“不伐其功,不私其利。”
不立文字宋 释普济《五灯会元 七佛 释迦牟尼佛》:“吾有正法眼藏,涅槃妙心,实相无相,微妙法门,不立文字,教外别传。”
丑媳妇免不得见公姑清·张岱《与祁世培》:“丑媳妇免不得见公姑,缅焉呈面,公姑具眼,是妍是丑,其必有以区别之也。”
丑媳妇少不得见公婆明·冯梦龙《东周列国志》第97回:“常言道:‘丑媳妇少不得见公婆。’只得脱袍解带,免冠徒跣,跪于门外。”